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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律工程学的法家学说

作者:喻中法律工程学法家学说法家三期依法治国

摘要:在自然科学领域,早已形成了理学与工学并立的知识格局。在法学领域,按照理论思维与工程思维的分野,则可以形成法律理学与法律工学的并立。法律理学侧重于法学基本原理的探究,可以称为理论法学或法律理论。法律工学主要在于实践与运用,它追求的目标是马克思所说的“改变世界”。法律工学就是法律工程学,也可以理解为实践法学。先秦法家学说主张以法治国,并强调通过以法治国实现国家富强,具有法律工程学的性质。至于法家第三期,则可以视为法律工程学的典型样态。阐明法家学说作为法律工程学的性质,有助于厘清法家学说与法学的关系,亦有助于法学知识体系中法律理学与法律工学二元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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