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义松有限公司退股人合性
摘要:传统的有限公司理论不允许股东退股,但社会的实践对此提出了质疑。允许股东退股,不仅符合世界公司法改革的潮流。而且具有充足的理由。股东退股是有限公司人合性、契约自由等原则的必然要求。股东可以通过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的方式实现退股,该项权利可以依法获得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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