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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意志、道德与智能--兼论人工智能犯罪主体资格之生成

作者:彭文华人工智能犯罪主体自由意志

摘要:自由意志和道德理性是获得犯罪主体资格的条件,乃为确立刑法人类中心主义量身定做的。自由意志论属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范畴,是先验而非社会实践的结果。法人意识既不是人意识,也不是独立的集体意识。道德是法人取得犯罪主体资格的基础。雇主责任原则通过"使法人受益"限定法人的意识和道德理性范畴,赋予法人道德资质。智能是指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并能够采取自主行动的智能软件系统。智能是人工智能获得犯罪主体资格的条件。神经科学的发展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为人工智能实现"小数据、大任务"的表征特征奠定了基础,也使人工智能取得犯罪主体资格成为可能。现在探讨人工智能的犯罪主体资格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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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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