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青 陈海锋冤案赵作海程度
摘要:赵作海案件集中反映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层面的问题。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布了不少解释和规定,自己“立法”,无疑违背基本的法理精神,而且囿于部门利益,这些立法仍存在诸多问题。立法的理想被司法实践无情地扭曲,三机关的分工合作蜕变为只有合作没有制约,而且存在三机关之间权力的不对等和缺少制约。只有在立法、制约和法律理念角度进行多方位的完善,才能避免类似冤案的发生。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学杂志》(CN:11-164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26954 评论 63
省级期刊
人气 25991 评论 60
人气 23864 评论 58
人气 22812 评论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