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大元立法基本法律非基本法律效力不抵触原则
摘要:围绕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效力问题而出现的学术争论实际上涉及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地位以及两者的关系问题。在宪法关系上,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是同一机关,当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非基本法律的效力发生冲突时,不能简单适用“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应通过合理的立法政策,建立有利于保障基本法律效力的机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学杂志》(CN:11-1648/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26650 评论 63
省级期刊
人气 25777 评论 60
人气 23557 评论 58
人气 22607 评论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