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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法定结果、情节在构成中的地位及既遂未遂形态之区分

作者:肖中华渎职罪未遂形态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法定既遂情节故意犯罪执行判决徇私舞弊

摘要:渎职罪共35个具体罪名,其中滥用职权罪等故意犯罪25个,玩忽职守罪等过失犯罪10个。从刑法对具体犯罪(基本构成)是否在客观行为之外还规定有某种特定要素以及规定何种特定要素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在罪状中规定某种结果要素的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7个故意犯罪;玩忽职守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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