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荣伟行政诉讼事实认定行政主体法律问题诉讼实践区别对待法院审查行政裁量关系协调角色分工自由心证法官行政权司法权区分国家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行政诉讼实践并不严格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但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法院审查时应当区别对待。由于行政主体的事实认定大多是行政裁量的结果,因此行政诉讼事实问题实质上是一个法官判断行政主体事实认定是否合理的问题。它涉及到司法权与行政权在国家生活中的角色分工和关系协调。在明确以法官自由心证为审查基本方法的情况下,必须设置一系列的制度防止法官恣意,并确定合理的审查强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