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霍宪丹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法律人才司法行政管理立法共同体法律知识全程性大教育观教育行政管理
摘要:树立法学教育的新发展观,关键是树立法学教育的大教育观。大法学教育观不仅包括高等法律院校,也包括法律职业部门;不仅涉及教育行政管理的范畴,也涉及司法行政管理的范畴。这种大法学教育的观念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三个基本特性:全程性、完整性、双重性。核心是树立全面的人才观。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一方面,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共同体,还必须是法律职业素养的共同体和法律职业技能的共同体,简言之,是三者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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