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票盗窃罪现金明知儿子法官印鉴刑罚
摘要:法官:半年前,李某通过爬窗入室的方式,从一家单位偷得一张已填明金额为3万元且印鉴齐全的银行支票后,将情况告诉了我儿子,并希望帮忙变成现金。我儿子出于哥们儿义气,遂通过与其曾有生意联系的公司,用该支票套取了26000元现金。近日,我儿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了刑罚。可我儿子既没有参与盗窃,也没有分得任何现金。这到底是为什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庭内外》(CN:11-320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庭内外》以宣传法治、促进和谐为宗旨,以提供权威法律资讯、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为特色,依托北京法院、全国法院系统乃至政法系统的强大资源优势,高扬法律服务旗帜,成为全国独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期刊。
省级期刊
人气 32921 评论 71
人气 1826
人气 1387
人气 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