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海燕 明文网络淫秽电子信息法制移动通讯终端司法解释法律依据2009年色情犯罪
摘要: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发起的新一轮整治网络黄毒的行动从2009年开始,到现在还未结束,声势浩大。成绩斐然。随着网络扫黄行动的不断深入,今年2月,最高法、最高检两院“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对打击手机和互联网淫秽色情犯罪提供了惩处的法律依据。这一司法解释针对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犯罪及其利益链条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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