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菲女工解聘违法生产指标执行制度劳动合同公司
摘要:法官:两个月前,我所在的公司推出了“末位淘汰”制度,即对连续两个月考核处在最末住3名的员工予以解聘。在这两个月里,我虽每月均完成了生产指标,但产量为车间女工中最少,两次考评均处于后3名。近日,公司以执行制度为由,通知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行为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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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内外》(CN:11-320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庭内外》以宣传法治、促进和谐为宗旨,以提供权威法律资讯、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为特色,依托北京法院、全国法院系统乃至政法系统的强大资源优势,高扬法律服务旗帜,成为全国独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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