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私改房屋:我的地盘我做主吗

作者:凌巍房屋证据交换开庭审理事实部分物业公司漏水开发商物业费

摘要:最近,案头上又多了一本厚厚的卷宗,经过一次证据交换、两次开庭审理,这个案件的事实部分终于明了:被告王某是某个小区的业主,在购买此房前现场看过房,当时即发现房屋存在一定的漏水问题。开发商表示,这套房屋就是因为这点小小的漏水问题打了大大的折扣,绝对划算,省下的钱可以自己再做一遍防水,或者加盖一些防漏设施,反正是顶层,也不会影响到其他的住户。王某一看,价格确实便宜很多,省下的钱修漏水绰绰有余,便欣然买下。接下来就是欢欢喜喜地开始装修。为了彻底解决这个漏水问题,王某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在漏水部位上面加盖了一间房屋。物业公司当然不会坐视不理,这还了得,平白无故扩大了自己的面积,又不多交物业费,还影响小区美观,这属于私搭乱建,于是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庭内外

《法庭内外》(CN:11-320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庭内外》以宣传法治、促进和谐为宗旨,以提供权威法律资讯、提供全面法律服务为特色,依托北京法院、全国法院系统乃至政法系统的强大资源优势,高扬法律服务旗帜,成为全国独具特色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