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宇翔; 郭京霞高新技术领域劳动争议案件泰克公司教育技术发展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义务公司员工
摘要:夏某是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双方曾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工作两年多后,夏某于2005年7月向阿博泰克公司提出辞职并获得批准。在得知夏某到与阿博泰克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北京某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任职后,阿博泰克公司以夏某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夏某支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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