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建明死刑案件错误裁判杀人案件独立审判刑事司法合议庭二审实行制约机制初审
摘要:死刑误判多出现在故意杀人案中,且以事实误认为共同特点。上级法院在纠正死刑案件的初审误判时既缺乏坚决的态度,也缺乏有效的机制。造成死刑误判的主要原因是:惩罚至上的司法意识和对程序违法的容忍态度;死刑案件的院外压力导致的审判不独立;程序制约机制的严重弱化。纠正死刑案件错误裁判的特殊对策应当包括:确立特殊的死刑案件证据采信规则;死刑案件由五人合议庭独立审判而不能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实行死刑案件有限的三审终审和二审公开审判;改革刑事司法机关的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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