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宝乾法律解释学哲学解释学法治思想法学方法论
摘要:随着哲学解释学的出现及其在法学领域的应用,人们一般在两种意义上使用法律解释这一概念,即方法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和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而当代西方法学界对传统法律解释方法论的批判,从哲学解释学上相当于本体论对方法论的颠覆,从而建立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学。在哲学解释学等社会思潮的影响下,现代西方法律解释学与传统理论之间开始呈现明显的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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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研究》(CN:42-166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商研究》法学专业学术理论刊物。侧重对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的探讨和研究,主要发表法学理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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