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野房屋出售共有房屋升值损失男子法庭女友女方
摘要:为了结婚,一对情侣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按约定登记在男方名下谁知,购房后两人的感情出现问题并最终分手,双方便协商出售共同购置的房屋,因当时房价较低,女方认为不是理想的卖房时机,要求售房时间缓一缓,可男方在未征得女方同意的情况下,于两个月后擅自将房屋出售.此时房价正处于缓慢上涨阶段,女方以男方出售房屋造成了“升值亏损”为由,要求男方赔偿因提前卖房所造成的损失,并起诉到了法院。法院会支持女方的请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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