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姚孟开夫妻共同财产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离婚登记协商一致生活琐事存续期间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律师事务所
摘要:问:李某(男)与赵某(女)于1999年登记结婚。后因长期生活琐事导致双方感情恶化,2010年11月双方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2013年12月,赵某偶然得知,李某曾于2007年8月以30万元购买一套房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没有告知赵某,致使这一本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为李某独自占有。赵某找到李某要求分割该房产,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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