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彬抚养教育协议丈夫抚养义务遗产继承权未成年人我国法律监护权转移承担法定监护人
摘要:问:我丈夫两年前意外去世,肇事方赔偿了十几万元钱,我和丈夫有一个两岁的儿子小强。因丈夫是独子,公公于某怕我再婚后带走小强,提出抚养小强的要求。考虑到祖父母疼爱孙子,我与于某夫妇签订了一份抚养协议,我放弃对丈夫遗产的继承权,小强随于某夫妇生活,并由其抚养至成年。但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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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生活》(CN:41-1004/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妇女生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基调,不断强化精品意识、创新意识和读者意识,注重文化含量和文化品位,逐渐形成了高雅、厚重、朴实、鲜活,导向性强、可读性强、贴近生活、贴近时代的鲜明特色,经久不衰地吸引着众多读者,读者群遍布全国,并远销十几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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