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泽勇民间借贷鉴定证明责任提出证据责任
摘要:在民间借贷诉讼的司法实务中,关于争议借款单据的申请鉴定责任如何分配,一直存在分歧。通过整理相关民事诉讼证明原理可知,只有当借款单据的真实性与待证事实存在关联、对于证明待证事实有意义,而且借款单据真实性争议能够通过鉴定澄清时,启动鉴定才是必要的。申请鉴定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地分配给原告或者被告,而应根据客观证明责任的分配,以及当前法官的心证状态来确定提出证据责任的归属,并由负担提出证据责任的当事人负责提出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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