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立新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判对策交通事故责任审判实践会议通
摘要: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修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这一修正后的条文(以下简称新条文)白2008年5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正的背景是什么?新条文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中有哪些进展,存在哪些问题?应对这些进展和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应当采取哪些对策?这些都是值得研究必须解决的。本文试作以下探讨,以应对审判实践上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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