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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法院体制改革浅析从全国法院体制改革试点的角度

作者:蔡珂伟法院体制改革铁路运输改革试点内部管理机构司法权力审判活动改革建议中级法院

摘要:一、铁路法院体制改革建议 作为改革试点.铁路法院体制改革应在解决法院“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等问题上下功夫。解决“司法权力地方化”问题.主要是利用铁路法院跨区域的特点.将铁路法院的财政权归中央,人事权直接归各省.不受市、县的约束。解决“审判活动行政化”问题,一是让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真正实现“指导”关系.二是法院内部管理机构进行改革。对这些问题.很多学者都曾提出过方案.一些法院也有经验性的做法,现在要做的就是在铁路法院试行这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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