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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公告离婚案件的二难选择与对策

作者:韩凌; 杨俊广离婚案件公告审理下落不明婚姻关系离婚诉讼送达程序缺席判决家庭义务真实存在

摘要:公告离婚是法院对夫妻一方长期不通音讯、下落不明,另一方提出离婚,或一方起诉离婚时,另一方出于自身目的的考虑,为了拖延婚姻关系逃避离婚诉讼而离家不归.却并没有下落不明.但足以导致法院无法以公告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或一方起诉离婚时,另一方并不是真的下落不明,而是原告故意隐瞒被告真实存在的情况,从而使法院以公告方式完成送达程序,缺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因该类判决生效后产生诸多现实问题,而随着我国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不断加剧,当事人逃避婚姻家庭义务或逃避诉讼现象日趋严重,导致此类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对构建和谐家庭乃至和谐社会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笔者拟对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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