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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责令赔偿损失”及“责令退赔”辨析

作者:刘志德; 刘树德经济损失责令赔偿损失判处辨析刑事处罚1997年第36条犯罪行为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赔礼道歉行政处分行政处罚主管部门被害人刑罚案件

摘要:1997年《刑法》包括若干犯罪与刑罚以外的非刑事条款,例如,《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第37杀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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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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