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富博不动产登记瑕疵物权法立法例公示公信原则权利推定善意相对人簿记登记机关漏记
摘要:不动产登记瑕疵是指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物权状况与实际权利不相符合的事实状态,包括错误登记和漏记两种情况。在实践中,因登记申请人的故意或过失,或登记机关的工作疏忽等情形,不动产登记错误或疏漏较为常见。在物权变动采公示公信原则的立法例中,基于公信所具有的权利推定效力及保护善意相对人效力,不动产登记瑕疵使不动产实际权利人的权利随时面临丧失或受损害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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