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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审判管理职能

作者:张绳祖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管理职能立案工作审判工作审判资源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摘要:199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暂行规定》,界定了立案工作职责范围。1999年9月8日印发了《关于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纪要》,将立案庭的职责规范如下:1.审查民事、经济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驳回;审查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对刑事诉讼案进行立案登记。2.对上诉案件、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审理不服下级法院不予受理、管辖异议的上诉案件。3审查申诉、申请再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卷审查,并决定是否裁定再审立案;对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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