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玉辉企业法人清算责任民法通则强制履行财产责任中介机构中国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法人终止,是指法人消亡、民事主体资格的丧失。它包括:1.依法被撤销;2.解散;3.破产;4.其他原因。法人终止必须进行清算,这是我国规范民商事活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当前,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完善过程中.在这个问题上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尚不完善,企业法人解散后的清算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