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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关系之经济法构建研究——以社会中间层主体为路径

作者:张占江市场失灵经济法法律理念社会中间层主体

摘要:政府与市场各自的缺陷及二者良性互动机制的缺位,是造成目前社会中种种不和谐现象的深层原因。依据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方面的分析,社会中间层主体是规制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经济法领域内,实现政府与市场和谐互动的一条重要路径。目前的问题是,规范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法律立法理念的偏颇、具体制度缺失。因此。匡正相关立法的理念,完善相关制度是亟待加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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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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