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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社会性监管与地方分权

作者:刘亚平; 杨大力准入控制中央与地方关系信息披露监管领域西方国家生产许可行政监管认证机构国家监督出厂销售

摘要:中国在社会性监管领域(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的分权是近年来中央与地方关系中的新动向。与西方国家的中央(联邦)政府集中监管相比,中国在这些领域采用的是高度分权,依赖地方政府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监管上过于依赖政府的准入控制,薄弱的社会力量不足以发挥作用,在行政监管黔驴技穷之时,政府不得不考虑赋权给地方和社会,发挥标准设立和信息披露等监管工具的作用,这是中国在食品安全上实行地方分权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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