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实用主义地拒绝实用主义——对批评波斯纳的反批评

作者:张芝梅波斯纳理性人假设法经济学司法部门法学领域超越法律学术批评德沃金中国法院苏力

摘要:波斯纳所倡导的法律实用主义历来容易引起争议。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是这个概念本身有多个层面的涵义。法律实用主义可以在一种理论、一个立场、一套方法以及这三者的混合这几种不同的语义背景下使用。如果抽离语境,很容易产生误解。波斯纳基本上认为实用主义审判只适用于美国,因此,中国的司法部门采用实用主义的方法并不可取。这没有违反他的实用主义的基本立场。对波斯纳观点的批评一定要放在他讨论的语境中,否则可能无的放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律和社会科学

《法律和社会科学》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年刊,致力于推动中国法学的知识转型,主要发表跨学科法律研究论文,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