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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及其意义——兼论法律方法的功能

作者:陈金钊国家治理法律方法法治法治方式法治思维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在《决定》中关于两个"推进"非常鼓舞人心: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二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建设在很多方面都是重合的,单独推进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可能的。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是法治化,包括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两个方面的法治化。治理体制的完善主要是改变现有的制度建构,治理能力的提升就是对法治方式娴熟运用。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化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內容。本文试图说明,仅仅重视体制等制度建设是不够的,还必须重视制度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制度能力与人们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相关。因而我们需要重视法律方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作用。法律方法就像国家治理体系的"骨髓",具有自我矫正的"造血"和"免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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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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