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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法律

作者:苏珊·哈克; 刘静坤被要约人道义逻辑法律系统兰德尔三段论式法律论证法律推理弗雷格法律方法逻辑形式

摘要:1880年,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批评了兰德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哈佛法学院的首任院长)所提出的"法律的逻辑神学"(logical theology of law)观念。不过,霍姆斯和兰德尔都没有意识到弗雷格的同期著作《概念文字》(Begriffsschrift)已经在逻辑领域掀起了一场革命。时至今日,霍姆斯大法官的如下断言仍然具有一定程度的正确性,即,法律系统不能仅仅被理解为一套"由公理和推论组成的系统";同时,尽管现代的逻辑方法更为有效,但是,上述断言的正确性仍然不容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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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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