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荆门市湖北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结果责任人假冒伪劣服务对象当事人
摘要:从8月20日开始,湖北荆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始在全市实行食品安全问责制,各地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质监部门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问责制规定,对假冒伪劣查处不力、收受服务对象财物、仿造检验结果或者检验结果出现重大差错等十二种行为,当事人将被问责,单位负责人要承担责任,对瞒报、压报等行为也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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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CN:35-1270/T)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技术监督领域为依托,侧重于介绍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政策法规、最新工作动态;报道各级质监部门、技术机构及企业的质量工作;宣传科学消费知识与健康消费方式,致力于为福建省质监系统搭建了一个与政府、社会、百姓顺畅交流的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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