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希声乐表演影视舞台显示终端传播媒介审美构成艺术内容投影幕
摘要:影视声乐表演是指在电影银幕、投影幕布、电视荧屏、电脑显示屏等一切显示终端上出现的连续的动态画面与歌唱结合的形式。影视不只是传播媒介,同时还是审美构成,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参与了艺术内容。影视声乐表演有着自己的特点,当前歌者与影视打交道的机会越来越多,适应影视的新要求,歌者必须调整自己的表演状态。了解影视声乐表演与舞台声乐表演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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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月刊)创刊于1960年,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福建省艺术研究院主办,CN刊号为:35-1139/J,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艺术》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立足本省,突出地域特点与台湾一水之隔的地理优势,关注艺术流变,及时报道艺坛动态、发表艺术新作、艺术评论,满足读者欣赏需求,提高读者审美水平,把刊物办成学术性强、深入浅出、图文并茂、雅俗共赏的综合性艺术类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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