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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现代化抑或经济法的兴起——民法与经济法分野之争

作者:丁国民民法现代化经济法分野之争

摘要:随着自由竞争发展到垄断,近代民法的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的三大原则受到挑战,民法学界积极回应这种挑战的结果便是民法现代化理论的创新。然而,民法现代化理论使得民法自身陷入自我否定的危险境地。对此,经济法的兴起刚好承接了民法现代化无法承受之重,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下国家调节社会经济的重要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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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CN:35-1295/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1995年被评为福建省高等学校优秀学报,1996年被评为福建省优秀期刊,2000年被评为中国高等专科学校自然科学优秀学报,2006年被评为福建省高校优秀学报。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现已更名为《闽台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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