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ATM出错的法律思考

作者:李西臣atm出错损益非对称银行义务证明能力

摘要:ATM在现实运营中难免出错,出错后银行、持卡人的损益结构呈现非对称性特征,是由于相关规定的缺乏或不完善、银行制定的章程以维护银行利益为中心、双方证明能力悬殊等原因造成。为了改变ATM出错后,持卡人、银行损益非对称的不公平局面,应当完善ATM出错的法律制度。具体而言,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赋予持卡人要求银行提供相关记录的权利,银行要求客户返还不当得利的适当限制,明确ATM的法律地位等。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福建商学院学报

《福建商学院学报》(CN:35-1333/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商学院学报》已被“中国优秀期刊(遴选)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库——中国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维普网)”“台湾华艺CEPS中文电子期刊”“北京世纪超星域出版”等多个数据库全文收录,并已加入中国知网“优先数字出版”。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