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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19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莆田市人民政府涵江区

摘要:闽政文[2019]8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涵江区2019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莆政土[2019]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莆田市涵江区境内农用地5.6471公顷(其中耕地0.57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涵江区三江口镇人民政府集体水田0.5737公顷、其他农用地5.073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513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6.1603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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