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设区市责任单位天然气平潭综合实验区供气企业实施意见
摘要:闽政[2019]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促进我省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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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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