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水源乡建瓯市土地征收
摘要:闽政文[2019]24号建瓯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建瓯市水源乡至衢宁铁路建瓯东站通站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瓯政[2018]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建瓯市境内农用地36.5913公顷(其中耕地9.853公顷)、未利用地0.48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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