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饮用水水源武夷山市人民政府
摘要:闽政文[2018]34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武夷山市石雄水厂水源保护区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18]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武夷山市石雄水厂西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调整后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石雄水厂西溪新建取水口下游100米上溯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的水域,以及该水域两侧沿岸外延50米范围的陆域(遇S303省道以路为界,不含S303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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