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蓝田镇龙文区漳州市朝阳镇
摘要:闽政文[2018]30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撤镇设街的请示》(漳政[2018]43号)和《关于漳州市龙文区朝阳镇撤镇设街的请示》(漳政[2018]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龙文区蓝田镇、朝阳镇,设立龙文区蓝田街道办事处、朝阳街道办事处。以上区划调整后行政区域不变。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省级期刊
人气 31867
人气 13222
人气 10160
人气 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