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人民政府功能区水稻生产福建省
摘要:闽政办网传[2018]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做好我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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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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