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资源保护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建省
摘要:闽政办[2017]13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全面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是《森林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检验我省五年来造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效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查工作任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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