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用地环岛路农用地工矿用地地征划拨方式仓山区国土资源征地管理费征地补偿费
摘要:<正> 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环岛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榕政地征[200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上报的仓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26.2767公顷土地(其中耕地0.4646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仓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同意将仓山区农用地24.5916公顷(其中耕地12.20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