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安国之策目标责任和谐发展失业人员省直有关单位社区就业生之本资金投人减免税费
摘要:<正> 闽政办[2008]4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促进就业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发展、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根据今年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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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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