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员办事处台商投资区农州昭州经济协调副主任经贸厅台商投资企业科技兴贸特殊监管区域
摘要:<正>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商务部驻福州特派员办事处:现将《商务部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商建函[2007]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逐项运作,合力推动,将政策措施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企业和项目,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订了《关于落实商务部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有关措施任务分解表》。请你们按照分解表的要求,进一步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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