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永泰等14个县(市、区)列为第五批初级水利化建设县的通知

永泰罗源安溪蕉城明溪建设标准屏南验收方法七书专项经费

摘要:<正>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水利厅:今年以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初级水利化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1999]文198号)文精神,推荐上报了要求列为第五批初级水利化县建设的名单。省水利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研究核实后,提出了第五批初级水利化县建设的名单。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07年开始启动第五批初级水利化县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同意将永泰、罗源、云霄、东山、惠安、安溪、明溪、三元、荔城、武夷山、光泽、连城、蕉城、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