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翔安区建设用地村镇建设征收土地国土资源征地管理费征地补偿费批准文
摘要:<正>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翔安区2005年度第十八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厦府[2005]3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厦门市翔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0.5233公顷(其中耕地18.569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翔安区马巷镇同美村水田3.5147公顷、旱地10.2279公顷、其它农用地1.4798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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