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未利用土地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金山村集体土地角美镇城市建设白礁
摘要:<正> 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2005年度第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龙政综[2005]2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龙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19.5738公顷(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水田14.7788公顷、旱地4.1282公顷、未利用土地0.159公顷,金山村水田0.1722公顷、旱地0.494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土地19.7328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工业项目建设,不得改作它用。三、同意呈报的征收土地方案。龙海市人民政府应在接到征地批复文件10日内,按照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组织实施,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安置工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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