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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原则同意分级保护建城旅游接待服务景区环境自然水系景观建筑地貌景观

摘要:<正> 宁德市人民政府:根据《建设部关于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建城函[2006]97号),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鸳鸯溪风景名胜区面积为66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保护地带面积为62.7平方公里。二、要按照《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分区分级保护要求,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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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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