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泉港区土地征收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城市建设南埔工矿用地征收土地国土资源
摘要:<正> 泉港区人民政府: 《关于泉港区2005年度第五批次城市(工业)建设用地的请示》(泉港政[2005]地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泉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1.9189公顷(其中耕地15.74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泉港区界山镇界山村旱地0.2803公顷、园地1.6866公顷;南埔镇天湖村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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